1. 前言
廢棄物,包含的種類繁多。從實驗室排出的廢棄物,主要為列於附錄中的物質。排放這些廢棄物時,受到政府頒布的各項法令的限製。特別是化學物質,由於考慮到它會以某種形式危及人們的健康,所以從防止汙染環境的立場出發,即使數量甚微,也要避免把它排放到自然水域或大氣中去,而必須加以適當的處理。
通常從實驗室排出的廢液,雖然與工業廢液相比在數量上是很少的,但是,由於其種類多,加上組成經常變化,因而*好不要把它集中處理,而由各個實驗室根據廢棄物的性質,分別加以處理。為此,廢液的回收及處理自然就需依賴實驗室中每一個工作人員。所以,實驗人員應予足夠的重視,疏忽大意固然不對,而即使由於操作錯誤或發生事故,也應避免排出有害物質。同時,實驗人員還必須加深對防止公害的認識,自覺采取措施,防止汙染,以免危害自身或者危及他人。
本章所敘述的,是對實驗室的廢棄物中,以列於防止水質汙染法的有害物質為對象,提出一些處理方法示例。然而,這裏所敘述的方法不是的,也可能由於廢液的組成不同而不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效果。並且,隨著各地處理設施或所要求的條件的不同,也可有各自不同的處理方法。因此,對於各有關研究機構來說,若已有確定的處理標準,應按其進行;而若有新的更合理的處理方法,則應將其正確使用,進而自己也必須保持高度的熱情,研究出更合理的處理方法。
2.收集、貯存一般應注意的事項
1).廢液的濃度超過表4—1所列的濃度時,必須進行處理。但處理設施比較齊全時,往往把廢液的處理濃度限製放寬。
2).*好先將廢液分別處理,如果是貯存後一並處理時,雖然其處理方法將有所不同,但原則上仍如表4—1所列的方法,將可以統一處理的各種化合物收集後進行處理。
3).處理含有絡離子、螯合物之類的廢液時,如果有幹擾成份存在,要把含有這些成份的廢液另外收集。
4).下麵所列的廢液不能互相混合:
①過氧化物與有機物;②氰化物、硫化物、次氯酸鹽與酸;③鹽酸、氫氟酸等揮發性酸與不揮發性酸;④濃硫酸、磺酸、羥基酸、聚磷酸等酸類與其它的酸;⑤銨鹽、揮發性胺與堿。
5).要選擇沒有破損及不會被廢液腐蝕的容器進行收集。將所收集的廢液的成份及含量,貼上明顯的標簽,並置於安全的地點保存。特別是毒性大的廢液,尤要十分注意。
6).對硫醇、胺等會發出臭味的廢液和會發生氰、磷化氫等有毒氣體的廢液,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、乙醚之類廢液,要把它加以適當的處理,防止泄漏,並應盡快進行處理。
7).含有過氧化物、硝化甘油之類爆炸性物質的廢液,要謹慎地操作,並應盡快處理。
8).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,用另外的方法收集,並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的規定,嚴防泄漏,謹慎地進行處理。